列传·卷一百九十一
◎儒林二
孙复,字明复,晋州平阳人,因举进士不中而退居泰山。他一生研究《春秋》,著有《尊王发微》十二篇,其学大抵源于陆淳,但有不少创新之意。
○胡旦 贾同 刘颜 高弁 孙复 石介 胡瑗 刘羲叟 林概 李覯 何涉 王回(弟向) 周尧卿 王当 陈旸
石介在山东有名望,但包括石介在内的许多人皆视孙复为先生。孙复四十岁的时候还未娶妻,李迪深知孙复贤能,故欲将弟之女嫁给他。孙复起初对此事犹豫不决,石介与其他弟子劝请孙复说:“公卿不礼贤下士已很久了,现在丞相李迪不嫌先生贫贱,打算以其弟之女许配先生,先生应该答应这件婚事,以成丞相之贤名。”孙复接受了弟子们的意见。孔道辅闻知孙复贤德,就去拜见孙复,石介执杖立于孙复身旁,且恭敬搀扶不离左右。石介任学官后,对他人说:“孙先生并非隐者。”于是,范仲淹、富弼等人皆言孙复有经术,适宜在朝廷任职。孙复因而得以出任秘书省校书郎、国子监直讲。皇帝车驾亲幸太学巡视,赐孙复绯衣银鱼,并召孙复为迩英阁祗候说书。杨安国说孙复之讲解多异于先儒之学,遂将孙复罢免。
胡旦字周父,滨州渤海人。少有隽才,博学能文辞。举进士第一,为将作监丞、通判升州。时江南初平,汰李氏时所度僧,十减六七。旦曰:"彼无田庐可归,将聚而为盗。"悉黥为兵。迁左拾遗、直史馆,数上书言时政利病。出为淮南东路转运副使、知海州。逾年,召归。
孔直温事败后,在其家中抄得他写给孙复的诗作,孙复因此被贬为虔州盐税,并迁往泗州,不久任长水知县、签书应天府判官事。后又被任命为陵州通判,孙复还未赴任,因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言孙复精通经术,向为人师,不宜使佐州县做官,孙复因得以留于朝廷做直讲,稍后又升迁为殿中丞。去世时,皇帝赐钱十万于其家。
先是,卢多逊贬,赵普罢相。其夏,河决韩村,寻复塞。旦献《河平颂》曰:"天祚我宋,以君兆民。配天成休,惟尧与邻。粤有大水,昏垫下人。非曰圣作,孰究孰度。蔽贤者退,壅泽者罪。我防大患,河岂云败。逆逊远投,奸普屏外。圣道如堤,崇崇海内。帝曰守文,是塞是亲。调尔卫兵,程是烝民。民以尽力,臣以勤职。役云其终,河以之塞。唐尧怀山,实警神德。汉武宣防,实彰令式。我塞长河,融流惠泽。明明圣功,万代成则。"太宗览颂有"逆逊、奸普"之语,召宰相谓曰:"胡旦献颂,词意悖戾。朕自擢于甲科,历试外任,所至无善状。知海州日为部下所讼,犹已具,适会大赦,朕录其材而舍其过,尚令在近列,又领史职,乃敢恣胸臆狂躁如此,其亟逐之!"即贬殿中丞、商州团练副使。
孙复与胡瑗素不合,两人在太学相互避见。胡瑗治经不如孙复,但教养诸生强于孙复。孙复患病后,韩琦向仁宗禀报,并选书吏,给纸笔,命孙复门生祖无择就孙复家得书十五万字,誊录后藏于秘书阁。朝廷还特将孙复一子录用为官,以示恩宠。
上《平燕议》曰:
胡瑗字翼之,泰州海陵人。以经术教授于吴地,达四十余年。
今幽州在北门之外,东封非国家所急,愿移其资以事北伐。且天时、地利、人事皆有可伐之意。岁之所临,其地受福。今年春末至来年,岁在宋分,今年初秋至六年,镇在燕分。从今年为备,至来春兴师。北兵之遇春夏,则毡裘、皮履、羊弓、塞马不为用,而中原士卒素不能寒,往北逢暄,筋力勇健。以勇健之士驱不用之敌,承福庆之时讨灾殃之城,成功立事,在于此矣。
景祐初年(1034),朝廷改定雅乐,下诏求通晓音律之人。范仲淹特荐举胡瑗,胡瑗以平民的身份在崇政殿回答皇上的咨询。之后,和镇东军节度推官阮逸一同校定音律,分别铸造钟和磬各一。他以一粒黍子的长度为一分,从而制成尺,律的长度为三分四厘六毫四丝,围的直径为十分三厘九毫三丝。又以大黍之长累而成尺,小黍之长实龠。丁度等人认为胡瑗所做不合古制,故罢之不用。后授胡瑗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当时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副史,任胡瑗为丹丹推官。不久胡瑗任保宁节度推官、教授湖州,胡瑗教导学生颇有方法,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,并能以身作则。即使在盛暑天也一定身着公服坐于堂上。师徒之礼甚严。胡瑗视学生如子弟,学生们也信任爱戴他如父兄一般。跟随他学习的常常有数百人。庆历年间(1041~1048)朝廷兴办太学,派人到湖州学习胡瑗教学之法,并因之制成学规。又召胡瑗为诸王宫教授,胡瑗称病不上任。后做太子中舍,以殿中丞辞职。
长淮以北,太行以东,河水罢灾,土地甚沃。因其丰实,取其谷帛,减价以折纳,见钱以贵籴,官府多积,兵役无虞,用兵丰财,可济大事。
皇祐中期(1049-1053),朝廷又铸太常钟磬,派人召胡瑗、阮逸和近臣、太常官议事于秘阁,于是经常做乐事。后又以之为大理寺评事,兼任太常寺主簿,胡瑗推辞不上任。一年以后,授胡瑗光禄寺丞、国子监直讲。太常钟磬铸成后,胡瑗升迁为大理寺丞,皇上赐之以绣着银鱼的红袍。胡瑗就住在太学,这时他的学生更多了,太学住不下,就租太学近旁的官舍安顿。礼部所录的官员中,胡瑗的弟子常占十之四五,无论才能高下,他们皆注意修身养性,严谨自律。穿戴举止,也往往相似。别人遇见他们,即使不认识,也都知道他们是胡瑗的弟子。嘉..初年(1056),胡瑗擢升为太子中允、天章阁侍讲,这时他仍然管理太学。不久,胡瑗染病不能上朝,以太常博士而辞官,告老还家,众弟子和朝廷官员在城东门外为胡瑗饯行,当时将此事传为佳话。不久,胡瑗病终,皇上下诏厚赏其家,并帮助办理了胡瑗丧事。
太原克复以来,于今七载,兵甲甚利,士卒甚雄,夜寝晨兴,寒裘饥粟。若以促装之赐,发军而用之,恩赏之赀,成功而赉之,可以齐心平敌,恢拓旧境。
- 推荐作品:
- 史
- 集
- 尚书
- 左传
- 仪礼
- 孝经
- 论语
- 公羊传
- 易经
- 其他经学
- 大学
- 子夏易传
- 文昌孝经
- 白虎通义
- 匡谬正俗
- 正史
- 史记
- 汉书
- 明史
- 清史稿
- 宋书
- 新五代史
- 金史
- 梁书
- 南齐书
- 逸周书
- 编年史
- 西夏书事
- 汉官六种
- 三朝北盟会编
- 过江七事
- 五代新说
- 贞观政要
- 松漠纪闻
- 奉天录
- 顺宗实录
- 东观奏记
- 别史
- 传记
- 晏子春秋
- 十七史百将传
- 明儒学案
- 英雄记
- 载记
- 越绝书
- 万历野获编
- 地理
- 大唐西域记
- 华阳国志
- 蛮书
- 吴船录
- 都城纪胜
- 政书
- 通典
- 史评
- 读通鉴论
- 史通
- 传习录
- 儒家
- 荀子
- 小窗幽记
- 幼学琼林
- 说苑
- 盐铁论
- 春秋繁露
- 帝范
- 潜夫论
- 北溪字义
- 兵家
- 三十六计
- 孙膑兵法
- 吴子
- 司马法
- 兵法二十四篇
- 武经总要
- 练兵实纪
- 便宜十六策
- 历代兵制
- 何博士备论
- 韩非子
- 慎子
- 扬子法言
- 折狱龟鉴
- 棠阴比事
- 邓析子
- 医家
- 农家
- 齐民要术
- 氾胜之书
- 难经
- 奇经八脉考
- 药性歌括四百味
- 食疗本草
- 饮膳正要
- 肘后备急方
- 温病条辨
- 医学源流论
- 术数
- 三命通会
- 撼龙经
- 滴天髓阐微
- 天玉经
- 神峰通考
- 疑龙经
- 焦氏易林
- 李虚中命书
- 月波洞中记
- 灵城精义
- 艺舟双楫
- 书目答问
- 鬼谷子
- 墨子
- 智囊全集
- 格言联璧
- 笑林广记
- 朱子家训
- 论衡
- 名贤集
- 陶庵梦忆
- 人物志
- 公孙龙子
- 池北偶谈
- 风俗演义
- 艺文类聚
- 搜神后记
- 宣室志
- 小说家
- 山海经
- 世说新语
- 水浒传
- 红楼梦
- 搜神记
- 儒林外史
- 醒世恒言
- 西厢记
- 太平广记
- 封神演义
- 博物志
- 镜花缘
- 隋唐演义
- 子不语
- 鬼神传
- 狄公案
- 雍正剑侠图
- 穆天子传
- 常言道
- 三遂平妖传
- 海上花列传
- 南游记
- 夷坚志
- 南北史演义
- 韩湘子全传
- 荡寇志
- 岭表录异
- 龙城录
- 说岳全传
- 刘公案
- 大唐新语
- 独异志
- 小八义
- 春秋配
- 林公案
- 海国春秋
- 北史演义
- 残唐五代史演义
- 隋唐两朝志传
- 释家
- 无量寿经
- 五灯会元
- 列子
- 太玄经
- 老子想尔注
- 诗文评
- 总集
- 冰鉴
- 浮生六记
- 幽梦影
- 呻吟语
- 日知录
- 西湖梦寻
- 伯牙琴
- 随园诗话
- 沧浪诗话
- 训蒙骈句
- 词曲
- 牡丹亭
- 桃花扇